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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重磅!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2024年放寬!附申請攻略

      時間:2023-11-27 09:44:30  來源:杭州落戶  作者:杭戶通 瀏覽: 次

      重磅消息!2024年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又放寬了。今年6月,浙江省建設廳公布印發(fā)了《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導則》,對公租房保障的申請條件、審核要素及管理流程等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標準,進一步明確了公租房保障作為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有關要求。

      最近幾年為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、新就業(yè)大學畢業(yè)生、創(chuàng)業(yè)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,杭州一直致力于加大住房保障力度,擴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,努力滿足更多層次家庭的居住需求。在過去很多年很多人通過申請公租房實現(xiàn)他們的安居夢。最近很多朋友咨詢杭戶通小編,在2024年杭州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?

      2023年11月27日,市住保房管局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杭州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審核工作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,對申請杭州市本級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請條件、審核方式、動態(tài)復核等事項進行調整。

     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公共租賃住房的受理審核工作主要做以下調整:

      (1)將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上限調整為77043元。

      (2)新增對申請家庭財產的審核要求,審核范圍包括申請家庭人均貨幣財產、企業(yè)投資和車輛三方面內容。

      (3)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實行家庭經濟狀況年度復核和動態(tài)核查

      具體來看↓↓↓

      收入準入標準進一步放寬

      根據(jù)杭州市公租房相關管理辦法規(guī)定,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范圍內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、新就業(yè)大學畢業(yè)生及創(chuàng)業(yè)人員,可申請市本級公租房。

      其中,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,主要面向杭州戶籍滿5年、收入及財產符合規(guī)定標準的無房家庭;新就業(yè)大學畢業(yè)生和創(chuàng)業(yè)人員保障,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備一定技能水平,在杭穩(wěn)定就業(yè),且收入、財產符合規(guī)定標準的無房家庭。

      《通告》明確對上述家庭的收入準入標準進行放寬調整,即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準入標準,根據(jù)今年統(tǒng)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(zhèn)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至77043元,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困難家庭保障范圍。

     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

     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
      1.申請人具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常住戶籍5年(含)以上;

      2.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(按照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);

      3.申請家庭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無房且5年(含)內無房產轉讓記錄;

      4.申請家庭財產須符合以下要求:

      (1)家庭人均貨幣財產(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存款、理財產品、有價證券等)應低于487661元;

      (2)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(yè)中投資(含出資認繳額)總和不超過30萬元;

      (3)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,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20萬元(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、電動摩托車、殘疾人代步車)。

      新就業(yè)大學畢業(yè)生

     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
      1.申請人具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常住戶籍,或持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公安機關簽發(fā)的有效期內的《浙江省居住證》;

      2.申請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(yè)未滿7年(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,不受畢業(yè)年限限制);

      3.申請人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用人單位工作,并簽訂1年(含)以上勞動合同,且連續(xù)繳納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(含)以上,或持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1年(含)以上完稅證明;

      4.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(按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);

      5.申請家庭財產符合以下要求:

      (1)家庭人均貨幣財產(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存款、理財產品、有價證券等)應低于487661元;

      (2)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(yè)中投資(含出資認繳額)總和不超過30萬元;

      (3)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,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20萬元(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、電動摩托車、殘疾人代步車)。

      6.申請家庭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無房且5年(含)內無房產轉讓記錄;

      7.申請人(配偶)直系親屬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無住房資助能力,

      具體標準如下:申請人(配偶)直系親屬在上述區(qū)域內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.55平方米的,認定為直系親屬在上述區(qū)域內無住房資助能力。

      創(chuàng)業(yè)人員

     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
      1.申請人具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常住戶籍,或持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公安機關簽發(fā)的有效期內的《浙江省居住證》;

      2.申請人具有中級(含)以上職稱,或高級職業(yè)資格證書且持證滿2年;

      3.申請人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用人單位工作,并簽訂1年(含)以上勞動合同,且連續(xù)繳納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(含)以上,或持有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1年(含)以上完稅證明;

      4.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(按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);

      5.申請家庭財產符合以下要求:

      (1)家庭人均貨幣財產(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存款、理財產品、有價證券等)應低于487661元;

      (2)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(yè)中投資(含出資認繳額)總和不超過30萬元;

      (3)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,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20萬元(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、電動摩托車、殘疾人代步車)。

      6.申請家庭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無房且5年(含)內無房產轉讓記錄;

      7.申請人(配偶)直系親屬在上城區(qū)、拱墅區(qū)、西湖區(qū)、濱江區(qū)、蕭山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、臨平區(qū)、錢塘區(qū)無住房資助能力,具體標準如下:申請人(配偶)直系親屬在上述區(qū)域內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.55平方米的,認定為直系親屬在上述區(qū)域內無住房資助能力。

      加強精準保障和動態(tài)復核

      為進一步提升精準保障效能,新增對申請家庭的財產情況審核要求,審核范圍包括申請家庭人均貨幣財產、企業(yè)投資和車輛三方面內容。其中,貨幣財產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銀行存款、理財產品、有價證券等;企業(yè)投資為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(yè)中投資總和等;車輛為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非營運機動車輛情況。

      在擴大保障范圍的基礎上,《通告》明確將對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實行年度復核,并根據(jù)工作需要,對保障對象的人口、住房和社保繳交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動態(tài)核查。經年度復核或動態(tài)核查發(fā)現(xiàn)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保障對象,應按規(guī)定退出公租房或停止領取貨幣補貼,確保公租房資源公平善用。

      補貼標準

      各類家庭可獲得的貨幣補貼金額   

      保障人數(shù)

      保障面積(m²)

      原補貼金額

      現(xiàn)補貼金額

      1人戶

      36

      648

      864

      2人戶

      36

      648

      864

      3人戶

      45

      810

      1080

      4人戶及以上

      60

      1080

      1440

      注:實際房租金額低于補貼標準的,按照實際房租金額發(fā)放

      線上線下可申請

      如何申請公租房?公租房貨幣補貼保持常態(tài)化受理模式。符合條件的家庭可登錄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、浙里辦APP或支付寶搜索“公租房租賃補貼資格確認”進行線上申請,也可在日常工作日時間攜帶申請材料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注冊所在區(qū)住建局的保障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請,相關表格可登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“住房保障”專欄“表格下載”欄目查閱、下載。

      需要提醒的是,《通告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對2024年1月1 日(含)以后申請(含資格續(xù)審)的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,將按《通告》明確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核。

     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從申請受理到保障資格確認完畢,辦理時限一般不超過30個工作日;遇復雜情況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,辦理時限不超過45個工作日。

      審核過程中確需申請家庭自備佐證材料的,補件工作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。申請家庭無法及時補件的,住房保障部門可先予終止,待申請家庭備齊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請。

      以上就是關于最新2024年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全部內容了,如果有需要申請公租房不懂流程的,或者公租房申請條件達不到的可以咨詢杭戶通小編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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